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长太,王顺玉,何波,胡秀华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2)辽1202执异2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波、胡秀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吕长太与被执行人何波、胡秀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利害关系人王顺玉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辽1202执异2号执行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及副本,复议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