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玉玲,罗军,刘舜, 贵州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汇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宝恒丰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黔0103民初79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军、刘舜、贵州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汇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宝恒丰金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张玉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黔0103民初7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第二调解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