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宏伟, 朝阳天晟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田宏伟、朝阳天晟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宏伟诉被告朝阳天晟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须知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