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关杰,王升, 平凉市崆峒区双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802民初5429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杰: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凉市崆峒区双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关杰、王升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802民初54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草峰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