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忠祖,刘华,赵顺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622民初341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华、赵顺平:本院受理原告朱忠祖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甘0622民初34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刘华、赵顺平偿还原告朱忠祖借款100000元,并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9日起按月利率1%负担利息至款项还清为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刘华、赵顺平负担。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