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倪涛,杨烨宾,王正虎,谭伟,吴先亮,舒秦,谭德华,何浩进,李龙,李耿雄,李耿山,崔金洋,李耿蓄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甘1224民初53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烨宾、王正虎、谭伟:本院受理倪涛诉你们与吴先亮、舒秦、谭德华、何浩进、李龙、李耿雄、李耿山、崔金洋、李耿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倪涛就(2021)甘1224民初536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