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母应涛,佘荣刚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黔0382民初6235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人民法院
内容
佘荣刚:本院受理(2021)黔0382民初6235号原告母应涛诉你民间借贷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佘荣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原告母应涛借款52700元。案件受理费1118元、公告费560元,共计1678元由被告佘荣刚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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