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虎, 广西玉林市驿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玉林市范家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共好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桂0902民初359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玉林市范家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玉林市驿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彭虎: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共好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玉林市范家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玉林市驿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彭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902民初3594号]民事上诉状【一、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玉州区人民法院(2021)桂0902民初3594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广西共好商贸有限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二、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上述三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