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仁新,连香洲田园城开发有限公司,王国涛, 大连安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281民初10097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连香洲田园城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安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国涛:本院受理原告马仁新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81民初1009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