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丰秋,邵吉琳,刘吉平,冷笑天,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民再22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邵吉琳 冷笑天 刘吉平:本院受理上诉人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行与被上诉人王丰秋、邵吉琳、刘吉平、冷笑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辽02民再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