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孔凡军,张善超,张婷婷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皖0121民初50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善超、张婷婷:本院受理原告孔凡军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121民初501号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第一天)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