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嬴永胜,梁花云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黔2631民初5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花云:本院受理原告嬴永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黔2631民初5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