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邰昌斌,颜俊, 贵州山地农业建设有限公司 ,剑河县革东镇方陇采石场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黔26民再13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贵州山地农业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贵州山地农业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剑河县革东镇方陇采石场、邰昌斌及一审被告颜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黔26民再13号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