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正发,王能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124民初686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能峰:本院受理原告黄正发诉被告王能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124民初6869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王能峰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黄正发货款44000元及利息(以44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8月3日起按年利率3.85%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随货款一并结算给付)。案件受理费900元,公告费690元,合计1590元,由被告王能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