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浩,戴伟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云0602民初8727号 |
案由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戴伟军:本院受理原告袁浩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云0602民初8727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告知书、法官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