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娘俭,唐才兵,万春苟, 云南恒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省中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西省中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审原告郭娘俭诉原审被告唐才兵、万春苟、江西省中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小平;股东:饶尉芬、付春和)、云南恒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4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