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友林,艾春兰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艾春兰:本院受理原告杨友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正高效审判承诺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及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