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韩庭国,魏涛,蒙怀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红塔区博隆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云0822民初118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涛、蒙怀智:本院受理的原告韩庭国与被告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红塔区博隆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部、魏涛、蒙怀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822民初11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联系卡、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告知书、原告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