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巴特尔,布仁白乙拉,抗梅荣,达胡尔白乙拉,呼达古拉,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库伦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人民法院 |
内容 |
巴特尔、布仁白乙拉、抗梅荣:本院受理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库伦支行诉巴特尔、布仁白乙拉、抗梅荣、达胡尔白乙拉、呼达古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巴特尔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合计67180.36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21年11月06日为止,实际支付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布仁白乙拉、抗梅荣、达胡尔白乙拉、呼达古拉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所列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五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茫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