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洪燕婷,洪松资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5民初251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洪松资:本院受理原告洪燕婷与被告洪松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5民初25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