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丁秀敏,孟辉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内容
孟辉:本院受理原告丁秀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二楼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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