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宝宝,胡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226民初8901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敏:本院受理原告马宝宝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26民初89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是:1.准予原告马宝宝与被告胡敏离婚;2.双方共同生育的女儿马晨悦、马晨语均由马宝宝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马宝宝负担。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马宝宝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