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赖太显,何志康,俞国明,蒋玉萍, 芜湖金坤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资安昌满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量度昌满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206民初1013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内容
赖太显、芜湖金坤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资安昌满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州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俞国明、蒋玉萍、第三人赖太显、何志康、福建量度昌满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芜湖金坤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资安昌满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俞国明、蒋玉萍不服本案判决,于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6民初10138号判决书、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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