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赖太显,何志康,俞国明,蒋玉萍, 芜湖金坤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资安昌满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量度昌满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6民初1013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赖太显、芜湖金坤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资安昌满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州四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俞国明、蒋玉萍、第三人赖太显、何志康、福建量度昌满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芜湖金坤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资安昌满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判决。俞国明、蒋玉萍不服本案判决,于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6民初10138号判决书、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