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黄秀利,黄爱珠,姚玉兰,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江支行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黄秀利、黄爱珠、姚玉兰: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江支行与被告黄秀利、黄爱珠、姚玉兰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原告主要诉求:1.依法判令三被告立即偿还公务卡借款本金14992.14元及截至2021年 8月 17日利息661.85元、违约金 466.71元,合计16120.7元,并按公务卡领用合约收费标准支付自2021年8月1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违约金;2.由三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诉讼必要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0-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