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谢贝贝,林能锋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能锋:本院受理原告谢贝贝与被告林能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谢贝贝诉讼请求如下:林能锋返还借款10300元及利息(口头约定,若到期未归还借款,以每月200元支付利息给原告)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