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麦晁榥,黄伟贤,戴秀梅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内容
黄伟贤、戴秀梅:本院受理原告麦晁榥与被告黄伟贤、戴秀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黄伟贤、戴秀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现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