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远华,张慧, 呼和浩特市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泰州市华安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内0105民初911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慧:原告刘远华与被告张慧、呼和浩特市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泰州市华安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105民初9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