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鹏飞, 晋江市龙兴隆染织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582民初9376号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鹏飞:本院受理原告晋江市龙兴隆染织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王鹏飞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582民初9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