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杰, 淮北市国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1民初1453号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任杰:本院受理原告淮北市国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任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民初14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