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东,刘勇,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大连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0204民初6181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勇:本院受理原告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被告王东、大连泰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勇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辽0204民初6181号,现已审理终结。现原告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提起上诉。因受送达人刘勇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