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连胜,李秀梅,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1002民初3362号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连胜、李秀梅: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诉你方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阳中心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本院作出的(2021)辽1002民初3362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依法将此案移送至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