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程, 沈阳永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4民初1302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程、沈阳永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诉被告李程、沈阳永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104民初130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遇法定休假日顺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