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玉龙,杜建国, 河北通宝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河北通宝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周玉龙诉被告杜建国、河北通宝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2年4月7日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