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左克正,谢广付,葛立贵,顾君, 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722民初3545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广付、葛立贵、顾君:本院受理原告左克正与被告谢广付、葛立贵、顾君、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722民初354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谢广付、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左克正工程价款112652元,并从2021年9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款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左克正其他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05元,由谢广付和安徽东华建设有限公司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