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谭建华,吴国春, 广西高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快菱电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民再405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国春:本院再审申请人广西高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谭建华及一审被告吴国春、广西快菱电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1)桂民再405号案的民事判决书。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领取(联系电话号码0771-5788945),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