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丽英,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丽英: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诉被告苏丽英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和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