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亮,高艳,王洪敏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亮、高艳:本院受理王洪敏与马亮、高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宝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