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燕玲,董国红,董倩茹,董美君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晋0823民初2389号
案由
抚养费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人民法院
内容
董国红:本院受理原告杨燕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23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杨燕玲与被告董国红离婚。二、双方所生女儿董倩茹、董美君的抚养权归被告董国红,原告杨燕玲每月支付每个孩子抚养费50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本年度抚养费。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杨燕玲与被告董国红各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