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青花,曹进喜,曹连明,曹建明,曹锐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728民初1773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建明:本院受理原告朱青花与被告曹进喜、曹连明、曹建明、曹锐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728民初1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