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北记,杜建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1002民初559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建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北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1002民初5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