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贺军, 天下达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6民初11230号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贺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天下达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与被告贺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贺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下达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租金1530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5305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2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贺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下达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解除合同违约金26332.4元;三、贺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下达融资租赁(厦门)有限公司律师费13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206民初11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率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