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兴联,马小天,秦桂峰, 福建中连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秦桂峰: 本院受理原告姚兴联与被告马小天、秦桂峰、福建中连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