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仙凑, 曲靖市麒麟区红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清算公告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清算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根据陈仙凑的申请于2016年5月25日裁定受理曲靖市麒麟区红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纠纷一案,并于2022年2月17日指定昆明向平破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曲靖市麒麟区红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曲靖市麒麟区红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办公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火车站建宁西路152号河北停车场;联系人:孙泽烨:18287497134;杨谦:15025149768)书面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体申报事项请在联系清算组后按要求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