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学荣,陈春荣,何玲芬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云0322民初237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人民法院
内容
陈春荣、何玲芬:本院受理王学荣诉陈春荣、何玲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云0322民初23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们返还原告王学荣借款440000元。案件受理费10516元,由被告陈春荣、何玲芬负担7203元,原告王学荣负担3313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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