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文胜,杨在彪,杨再刚, 黔西万丰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贵州云锦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再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与贵州云锦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黔西万丰置业有限公司、陈文胜、杨在彪、杨再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环保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环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