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辛杰彬,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闽0521民初969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辛杰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辛杰彬信用卡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闽0521民初96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你应到本院净峰法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净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