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挂平,胡琪,,卢明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支公司 ,临泉县秀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江西伟运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 ,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奉新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云2301民初1810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明华、张挂平、江西伟运物流有限公司、胡琪、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临泉县秀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奉新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支公司:本院受理卢明华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就(2021)云2301民初181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