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朝贵,黄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砚山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622民初240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朝贵、黄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砚山县支行与被告李朝贵、黄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云2622民初2405号,因你们不来本院领取判决书,本院亦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你们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满后,本判决即生效。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