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文丽, 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文丽: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8日9时0分在本院新楼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