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娜娜,林方晓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法院
内容
林方晓:本院受理原告林娜娜与被告林方晓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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